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4号楼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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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数据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数据平台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大数据重大投资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市新经济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全市新经济产业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负责新经济产业发展考核评估工作。
(三)负责制定全市数据技术标准和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大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共享等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全市政府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和市级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五)负责全市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制订、归集管理和开放共享。负责推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推广与应用。指导区县、开发区开展数据资源管理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全市数据资源、政务信息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数据人才培养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智慧城市综合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新型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智慧城市重大课题研究,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应用。
(八)负责西安市12345市民热线平台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热线工作规范、服务标准、业务流程和技术规范等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社会企业参与提供基本服务的准入和信用评价等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热线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协调、监督和考核各承办单位事项办理工作,负责媒体对接、热线宣传和被媒体曝光事项的调查、督办工作,负责热线工作信息、专项通报和典型案例的编写报送工作。
(九)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